一、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1、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2、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纳税人,必须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

  3、纳税人应当自申请期限届满之日起40日(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表,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4、认定机关应当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完成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并由主管税务机关制作、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5、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期限结束后20日内制作并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

  6、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第四条的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并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7、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未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一般纳税人注册流程?

   1.当事人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证件、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2.领取、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

  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后,应当按照规定内容逐项如实填写或粘贴相关资料,并加盖企业印章,经法定代表人或业主签字后,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及书面申请提交受理国家税务机关。

  3.核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1)纳税人提交的证件、资料齐全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的填写内容符合规定的,受理机关报县(区)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

  2)税务机关自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审批,向纳税人核发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在税务登记证副本左上角加盖“暂定一般纳税人”章。

  3)纳税人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主管税务机关初审时必须指派至少两人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并据实写出调查报告,税政部门收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后应派人到纳税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调查。

  4)纳税人提交的证件和资料不齐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书》的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受理税务机关应当场通知其补正或重新填报。

  5)对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务机关应通知申请人并退回所有申请资料。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的相关内容介绍。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代理记账、公司变更、商标注册及转让、财税服务等信息,欢迎关注安达优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