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面向法人事项主题分类

食品药品

面向法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

申请内容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



受理条件

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事项发生变化,且在变化后的10个工作日内; 3.涉及经营者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社会信用代码、住所等主体资格变更的,已在主体资格许可部门办理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