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在填写《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经营场所”一栏时,应填报电子商务平台名称和网络经营场所网址(如,某某平台:店铺网址,其中“https:// ”或“http://”可不写)。如果申请人在多个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填报多个网络经营场所网址。

  2、经营者需在申请书承诺明确表示“本人承诺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并签字。

  3、申请登记个体工商户名称的,需按照名称登记有关规定办理。所以很多网上能用的名称不一定能用哦。

  4、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指包含经营者姓名、身份证号、网络经营场所网址等基本信息的,表明申请人合法使用该网络经营场所的证明材料,由申请人自行从电子商务平台获取并打印。

  5、因需要从住所确定登记管辖单位,故外来从业者还需提供居住证或暂住证,并按上面的住所由对应镇街受理。